生态司法抚民心检察监督守青山
---------------光泽县人民检察院
【篇章二】以法为名守护光泽生态渔业
2019年7月由南平市光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平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光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4月9日晚,被告人柳某某携带电鱼工具,到光泽县鸾凤乡中坊村富屯溪中坊河段采用电击方法进行捕鱼作业,联合执法人员于芦苇丛进行蹲守,至当晚21点50分左右,被告人电鱼后携电鱼设施及捕获的鱼类上岸,被光泽县农业农村局的联合执法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现场扣押了违法电鱼设施一套,渔获物61尾。毒鱼、电鱼、非法捕捞等活动不但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同时也是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
被告人在犯罪后主动归案,故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法判定被告人柳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判处罚金4000元并自愿缴纳3000元生态修复金用于增殖放流,修复渔业生态环境。于是今年8月,光泽县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在闽江源头富屯溪西溪河段举行生态司法保护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鱼苗5万尾,这些鱼苗主要是由被告人提供,进行增殖放流,修复光泽水生态。
据光泽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科科长蔡宇先生向我们介绍,光泽检察院从2015年过来,对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的保护是我们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心之一。那经过河长制的推行之后,这个电毒炸鱼有所收敛
也是由我们各级政府、乡镇政府、河长办、农业农村局,半夜去蹲守啊、收缴啊、处罚啊,做了很多的工作,成效也非常的显著。老百姓现在知道电毒炸是不允许的,观念已经生成了,这个是很重要的。但是老百姓始终不觉得,这是国家法律严令禁止,甚至可能要坐牢的行为,他一直没有这个概念。那现在我们必须告诉他怎么办那你就要办案,那我们对公安进行了悉心的指导,甚至还求助于比较发达地区的检察官,(最后)办成了,也形成了比较好的社会效应。
此次南平市首例非法捕捞案在光泽一审,给被告人警示惩罚的同时更是通过办案件给群众上一堂生动现实的法律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