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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综合

福建“打击高考移民”新政:605名高中生无法在当地参加高考

时间:2018/4/19 14:27:48   作者:王小语   来源:中国经营网   阅读:396   评论:0

  距离一年一度的高考,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但是对身处福建的几百名考生而言,能否在福建参加高考还是未知数。

 
  2017年11月,福建605名高三学生被教育部门通知,不能在福建本省报名参加高考。
 
  根据家长反映,他们是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下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之后被通知不能在本省报名参加高考事宜的。学生家长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他们是按照福建买房落户的政策获得户口的,在此之前,他们曾打电话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福州市教育局询问报名资格,得到的答案是,只要考生是福建户口,均可以报名。
 
  《通知》明确要求,“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的,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1年及以上(至2017年7月1日)”。而这些家长均是在2017年7月1日及以后,通过购房等方式,获得福建户籍。《通知》出台后,这些家长迅速接到了所在地劝退工作组的通知,称“你们孩子将无法在福建参加高考”。
 
  出现这一情况后,学生家长开始向福建省教育厅反映有关情况。福建省教育厅信访处负责接待学生家长并进行解释工作。4月17日,本报记者向该处王处长了解相关情况,王处长告知,他只负责信访工作,“其他不知道”。
 
  2018年3月底,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再次提出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跨省报名高考。
 
  此前,福建曾出现“2万高考移民挤占本地考生名额”的传言。根据福建高考报名平台统计,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20.0927万人,比2017年的18.8210万人,增加1.2717万人。
 
  福建教育厅通报,经查明,报名参加2018年高考的考生中,其中持有外省居民身份证号码15669名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不属于“高考移民”。“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人数并没有出现突然大幅增加的现象。”福建省教育厅答记者问给出结论。
 
  这包括,具有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外省务工人员随迁子女11255人,历年来因公调动、地方人才引进、库区移民、家庭重组、投靠直系亲属等正常情形将户籍迁入福建省的报名人员2321人,在福建省恢复使用普通高考全国卷(即2016年7月1日)之前购房落户福建省的报名人员1311人。
 
  被定为“高考移民”的有605名学生,其依据则是福建省教育厅和公安厅2017年11月20日下发的上述《通知》,而这些学生的户籍均是在2017年7月1日后通过投资购房迁入福建的。
 
  福建2018年高考报名方式采取的是线上报名和线下确认相结合,即2017年11月9日到12日为网上报名时间,11月3日到16日为现场确认时间。
 
  在报名前,这些家长已经向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进行了咨询。其中,福州市12345热线公开回复家长表示,“只要具有福建户口,就可以在福建参加高考,福州市教育部门无权制定高考政策。”
 
  在得到有关部门肯定回复后,这些学生通过了网上报名,并在现场获得了高考资格确认。
 
  学生家长认为,当前情况影响了孩子的学习状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书面回复家长表示,“严格依据教育部【2016】2号文和福建教育厅【2016】9号文,严防和查实非正常学籍迁入、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
 
  在回复中,本报记者发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未在回复中提及上述《通知》。学生家长则指出,教育部【2016】2号文规定“非正常学籍迁入、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为高考移民。而福建省闽招委【2017】11号文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亦明确规定,凡具有福建户籍的人员均可以报名。
 
  教育部曾在相关文件中表示,“高考移民”投机行为通过不正当竞争挤占了有关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学机会,引起有关省份群众和广大考生的不满。“各地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维护考生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机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高校考试招生环境。”
 
  近年来,在房地产高速发展下,福建及各地市和其他省份一样纷纷推出购房落户的政策。
 
  《通知》下发之后,福建省教育厅曾公开向媒体表示:“鉴于2017年我省一、二批录取分数线低于同类卷省份,在少数社会中介机构的策划炒作下,有外省籍人员通过购房落户以获取在福建的高考报名资格。”
 
  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报称,“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我院发现武夷山市报名情况出现较大异常,即派人前往该市现场核查,发现224人中,除161人为购房落户取得当地户籍外,还有63人为中介伙同个别民办高职院校通过不当手段获取落集体户资格。对于这63人,我院已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涉事单位、当事人责任。”
 
  截至本报记者发稿,福建当地教育部门对这63名被终止报名资格之外的通过购房落户获得考试资格的学生,均采取劝退方式,目前仍有200多名家长未接受劝退。他们表示,希望当地教育部门回答三个问题:一、为何以7月1日为高考移民分界线的依据?二、公布12717名新增外省考生具体情况;三、合法投资买房如何成了“高考移民”?(记者 晏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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