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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动态

建立数字化学习社区服务标准评价体系

时间:2017/8/8 17:11:23   作者:王小语   来源:网络   阅读:362   评论:0

  到2020年,建设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600个,建成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200个,全国开展社区教育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社区教育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内容形式更加丰富,教育资源融通共享,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居民参与率和满意度显著提高,基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为实现这一目标,国家教育部规划了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办学网络,提出各省、市(地)可依托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业院校以及社区科普学校等设立社区教育指导机构,统筹指导本区域社区教育工作的开展。其中,县(市、区)社区教育学院(中心)负责课程开发、教育示范、业务指导、理论研究等。乡镇(街道)社区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社区教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教学站(点)的工作。村(社区)教学站(点)为居民提供灵活便捷的教育服务。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等积极筹办和参与社区教育,要求充分发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学校、科普学校在农村社区教育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提出加快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转型发展,鼓励其成为农村社区教育的重要载体,推动普通中小学有序向社区居民提供适宜的教育服务。教育部还制定了《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基本标准》,初步建立起数字化学习社区服务标准评价体系。

  1、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基本标准

  1.1目的、意义

  数字化学习,是人类社会迈向知识社会的必然要求。数字化学习社区的建设,则是创新社区教育载体,深化社区教育内涵,提升社区教育品质,是社区教育未来发展的重要走向,也是推进全民终身学习、建设学习型社会的时代性特征。

  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有利于加快社区教育信息化进程,发展优质社区教育,创造“人有所学、学有所教”的良好技术环境,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实现个人学习方式的转变,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位,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实现党的“教育惠民”政策的重要举措。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我国城乡之间、东西部地区之间,对创建数字化学习社区的需求和标准存在差异,因此本文件包括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的“基本标准”和“数字化学习社区的发展”两部分,以期为已经达到基本标准的社区提供导向性的发展空间;“基本标准”中的部分量化指标,也设定了不同的层次,用以促进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的协调、健康发展。

  1.2 关键词组的概念界定

  1.2.1 数字化学习

  数字化学习,是指学习者在数字化学习环境中,利用数字化学习资源,以数字化方式进行学习的过程。数字化学习环境,包括设施、资源、平台、通讯和工具;例如计算机网络、数字电视广播、移动通讯系统、多媒体视听教材等载体,以及技术平台和学习终端等。数字化学习资源,是指可以在多媒体计算机上或网络环境下运行的多媒体材料;通常按媒体形式分,有文本、音频、视频、图像、动画、软件等;按载体形式分,有网页、电子邮件、在线讨论、光盘、数据库、数字磁带等。数字化学习方式是指师生、生生之间通过交互、合作、协商的途径,实现探究、发现、创造和展示知识的自主学习方式。

  在基本标准中,数字化学习环境主要是指计算机网络及其技术平台和计算机终端,数字化学习资源主要是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运行的在线学习资源。

  在社区教育中,开展数字化学习,是社区教育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和重要载体。应该发展多种多样的数字化学习形式,使社区居民享受数字化学习乐趣。

  1.2.2 数字化学习社区

  数字化学习社区,是指能够在社区的数字化学习环境中,利用一定的数字化学习资源,以数字化学习方式,开展社区教育学习的新型社区。与传统社区教育的主要区别在于,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数字化学习环境、数字化学习资源并实现数字化学习及管理服务。也不同于在社区教育中开展某种形式的数字化学习,它是社区数字化学习达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指社区数字化学习环境,能够支撑一定规模的社区居民,运用数字化学习资源,进行持续学习的社区,才能称为数字化学习社区。同时,数字化学习社区也不同于数字化社区,是与实体性社区相对而言的,而数字化学习社区,主要是从教育学习的角度而言的。

  在基本标准中,数字化学习社区中社区的范畴,是一种社会学概念,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居民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行政区划的区(县)、街道(乡镇)和居委(村)几个层次,也可以是自然形成的地域性聚落。数字化学习社区的居民,指本社区中(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在内)的常住人口,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学习条件。

  考虑到建设数字化学习社区,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因此,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把数字化学习社区区分为数字化学习先行区和数字化学习先进区,本试行标准为先行区的标准,先进区的评价标准是在先行区的基础上制定的(见《数字化学习社区先进区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1.2.3 数字化学习中心

  数字化学习中心(有的地方也称数字化学习港),是社区组织实施数字化学习活动的重要机构,它可为学习者提供数字化学习的场所、设施、学习资源、教学管理和学习支持服务。数字化学习中心,一般是由社区教育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信息技术人员和社区教育志愿者组成,具有必要的数字化学习设施与资源的运作实体。

  2 、基本标准

  2.1 数字化学习社区的网络设施

  数字化学习社区的网络设施,包括计算机联网条件、学习服务平台(网站)和计算机学习终端等。 数字化学习社区的网络设施,可根据本地域(省、市)的网络支撑环境,选择以下两类不同的技术架构:

  2.1.1 本社区外部没有宽带联网的社区教育“学习服务平台(网站)”,并且具有可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应具备以下条件:

  设置计算机机房,配置服务器,开辟“学习服务平台(网站)”,可支持 500-1000人同时在线学习;建立、健全学员信息管理系统。

  计算机机房连通Internet,出口带宽≥10Mbps。

  c) 建设数字化学习教室,配备≥20台的联网计算机,出口带宽≥10Mbps; 配备投影机1套用于集中辅导。

  d) 社区居民可利用家庭计算机上网,登录本社区“学习服务平台(网站)”。 2.1.2 本社区外部已有宽带联网的社区教育“学习服务平台(网站)”,可支持1000-5000人同时在线学习,并且具有可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应具备以下条件:

  a) 建设数字化学习教室1-2个,配备≥20-40台的联网计算机,出口带宽≥10Mbps;配备投影机1套用于集中辅导。

  b) 社区居民可利用家庭计算机上网,登录社区教育“学习服务平台(网站)”。

  c) 建立、健全学员信息管理系统。

  2.2 数字化学习社区的学习资源

  为社区居民提供普及性、公平性、开放式和方便适用的数字化学习资源是社区开展数字化学习活动的关键环节。

  2.2.1属于本标准2.1.1条款的社区,在本社区开辟的“学习服务平台(网站)”除具有一般性网页课程外,应拥有200-300单元(每单元以1学时计,每学时作1学分计,下同)的流媒体视频课程。

  2.2.2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为社区教育提供低成本的优质教学资源。鼓励社区自建适用的特色资源。强调资源共享,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2.2.3 要建立网上资源的发布审核、适时更新的资源管理制度,杜绝各种不良信息。数字化学习资源在十年使用过程中,应按“培养大批创新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家教学要求的变化,及时更新

  2.3 数字化学习社区的管理

  2.3.1数字化学习社区的行政管理架构,实行政府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在业务上,实行条块结合、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专业管理的区(县)、街道(乡镇)、居委(村)三级社区教育管理网络。

  2.3.2数字化学习社区每年必须保证必要的教育经费,用于支持社区的数字化学习。

  2.3.3数字化学习社区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保障机制,维护社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2.4 数字化学习社区的支持服务

  2.4.1 数字化学习社区的学习活动,要按照社区教育的基本任务,密切结合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开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多样化教育培训学习活动,尽量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增长的、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2.4.2 数字化学习社区,要因地制宜组建数字化学习中心,承担居民数字化学习的支持服务,维护学员信息管理系统。

  2.4.3 区(县)级数字化学习中心,要建有≥2个数字化学习教室;街道(乡镇)级数字化学习中心和居委(村)级数字化学习中心,应建有≥1个数字化学习教室。

  2.4.4 数字化学习中心,要有一支适应数字化学习要求的、相对稳定的、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的师资队伍。要求居委(村)级的专兼职教师≥1人;街道(乡镇)级和区(县)级的专兼职教师≥3人。

  2.4.5 数字化学习社区的师资,可以采取社区学院委派专业教师、聘任社区志愿者、高校兼职教师等多渠道解决。要有教师管理及考核制度,为社区居民的教育培训服务。

  2.4.6 数字化学习中心要必须配备计算机技术人员,负责机房、数字化学习教室的维护和正常运行。

  2.4.7 要培育一支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其中一部分志愿者要具备一定的信息技术能力。

  2.4.8 数字化学习管理机构,要不断完善社区居民网上学习的注册管理、学习过程管理、学分管理、考试结业以及证书认定与发放等环节。

  2.4.9 要制订激励数字化学习的政策规定,探索非正规教育学习成果与正规教育有效沟通的路径与制度。逐步将数字化学习社区的学习活动纳入当地的终身教育体系。

  2.5 数字化学习社区的绩效

  2.5.1通过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的居民比率≥20-30%;后发地区≥5-10%。

  2.5.2社区居民网上学习的实名注册率≥10-20%;后发地区≥5-10%。

  2.5.3 在实名注册网上学习的居民中,学满50—100学分的人数,应占注册居 民的50%以上;获得结业证书、培训证书的学员数逐年增加。

  2.5.4 社区居民对数字化学习环境的满意率≥70%;后发地区≥50%。

  2.5.5 凡确定街道级数字化学习社区,所辖居委会级数字化学习社区的数量≥本社区居委会总数的1/3。

  2.5.6 凡确定区(县)级数字化学习社区,所辖街道级数字化学习社区的数量≥本社区街道总数的1/2。

  3、 数字化学习社区的发展

  数字化学习社区,要充分利用本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和数字技术支撑环境,培育多样化的数字化学习方式。充分利用数字电视广播资源、无线通讯信息和光盘音像媒体,多渠道地获取居民喜闻乐见的优质教育资源,为社区居民选择

  3.1 和采用多种学习终端,如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数字电视、VCD/DVD机以及手持移动终端等提供高效服务。街道及区县级数字化学习中心,要建有电子阅览室,配备VCD/DVD机、电视机和教学光盘。

  3.2 社区教育“学习服务平台(网站)”要配备充足的教学资源库,为居民提供多样化教育资源与教育学习服务。

  3.3 社区教育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是一个长期积累和不断优化的过程,要坚持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共建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数字化学习资源可通过引进、交换、购买、自建等多种渠道获取,提高利用率,降低使用成本,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3.4 社区教育“学习服务平台(网站)”要实现学籍管理、在线学习、交互练习、考试测试、数据统计和分析评估的一体化全程管理,为注册学员建立网络学习的电子档案,适应终身学习的需要。

  3.5 数字化学习社区,要充分利用网络教育的优势,探索学校—家庭—社区的整体教育互动、协同发展的创新机制。

  3.6 数字化学习社区要为本社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为弱势群体居民,运用网络开展适用的培训项目,推进教育公平。

  3.7 数字化学习社区要适应计算机网络的特点,适应户籍管理的改革,逐步淡化行政区域的边界,开放虚拟社区的协作性学习,扩大社区教育的服务领域,促进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3.8 数字化学习中心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的成果,为居民提供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活动,逐步建设成为社区的学习中心、资源中心、交流中心、服务中心,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3.9 数字化学习中心的运行机制,要逐步向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运营的方向发展,提高专业化水平,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

  3.10 要开展数字化学习社区的理论研究,制订数字化学习社区的发展规划,坚持边研究、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不断促进数字化学习社区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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